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諺語闡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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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無觀世音菩薩 降 諺云一:【人為財死,鳥為食亡。】
諺云二:【一世官九世冤】。 解繹:從官者厚享權利福份,若知仁德,處事公正廉明,勤政愛民,利益百姓,自是馨香傳世。奈何亦有為官者,其行事不公,貪贓枉法,勾結黑金,仗勢壓榨欺凌善良百姓,造作出深遠不解之冤仇,如謂之「一世歹官三世絕」。 述例:明末梅昌縣令石源,自幼家境窮困,雖家中並不富裕,但能體恤父母辛勞,力求上進,用功讀書,求取功名,最後順利考取,石氏也因此受命返鄉任職縣令。 有言新官上任三把火,石氏任職之初勤於縣政,用心辦案,處理過甚多冤案,故百姓對石氏敬畏不已!也因如此,許多富戶一遇有官司事情纏身,必會向石氏請求幫忙,日久受助者都常送些錢財物品,暗中施賄。起初皆由石氏髮妻暗中收取,後來石氏也不避而納之,故從官之路漸行漸偏,終而成為貪官。後經石氏承辦案件一遇有利可圖絕不放過,甚多百姓遭受壓榨索財,不從者即受盡酷刑冤囚,受害冤死者難計其數。 石縣令從官難克守清廉,貪圖非分,辦案即難再公允,尚且借用權勢欺壓百姓,難以不受果報。石縣令造因必食其果,當時正值朝政大舉清查貪官奸臣,以端正政風,石氏不知悔悟,還一味從事不善勾結,巡官搜查罪證確鑿,將石氏捉拿肅清。石縣令受查報,不單只是官職丟了而已,更因受許多冤案百姓申告,被判處極刑。石縣令為官時期造下因果,於生時極刑而死,死後魂魄更受拘押,判處冥刑五十載後轉生畜生道受劫十二劫。 述例案件驚悚,唯希醒世人之心,早離貪慾之罪惡深淵,莫貪一時之取,成萬世不復之果,慎矣!
諺云三:【嘴紅紅要食人】。 解繹:人各俱福份,福厚、福薄自有其定,但往往都是為圖謀求利,狡滑行事欺詐,以達目的,如噬血之蛭。 述例:清朝懷安鎮一郭姓男子,年少時就有一股雄心大志,希望能在有生之年成為一個富貴人家,堅定意志成為郭氏前往京城動力,亦遠赴前往京城求習經商,郭氏至京城求職尚都碰壁,因其本身對經商事宜一竅不通,故成為求職之阻礙。 然郭氏卻也有一聰明頭惱,在一機緣下,於郊界碼頭邊認識一位黃姓從商者,得此良機郭氏怎會放棄,一心借用小聰明,假意自身家境窮苦為孝父母徒步來到京城,想求得一職賺取錢財孝順父母,黃氏原就是一位孝順雙親者,一聽郭氏之言,心有感觸憐郭氏處境,因此就地向郭氏表明,自己碼頭倉庫尚有缺一看管職務有意雇請,郭氏聽言心生歡喜,更心中暗暗高興自己的小聰明,一下就使眼前黃氏信以為真,黃氏怎會疑有它?不知不覺中漸入郭氏邪詐計謀圈套。 郭氏初在黃氏老闆面前,都表現得非常認真努力,黃氏一交代做什事情,不管是粗、細活工作,郭氏都做得非常圓滿,更為取信老闆,郭氏常常為老闆分擔處理瑣碎事情,黃氏見郭氏在營商上有興趣,因而不吝嗇漸次將營商一些技巧與規劃,如何營商得利都一一教導黃氏心無它意,奈郭氏謀計想騙取黃氏辛苦所創事業,暗中一步一步巧設欺騙黃氏,先得黃氏重用處理貨物進出與商協議價碼之簽立,起初都在郭氏巧妙計設欺騙得逞,黃氏在不知不覺中流失貨物錢財都不知道,漸漸地郭氏見機已成熟,就全盤運用計謀將黃氏老闆一切財產侵吞佔為己有,黃氏老闆在知道受騙已晚,受到此不幸遭遇,黃氏萬念俱灰投河自縊,郭氏自取得不義錢財,更不惜揮霍結交了惡朋友,致使自身也慘遭惡友殺害強奪一切,郭氏繼植罪惡而成相對果報,身亦橫死,魂更受冥判落入畜道應劫十六輪轉,窮困惡疾而死五世。 例意明示世人宜慎,心莫有圖貪謀取不義之念,若成行罪不赦,幽冥枷鎖必纏不釋。
諺云四:【橋過拐仔就放下】 解繹:人往往不知感恩,受人幫助還過河拆橋,更有為己利益背著良心陷害恩人,這種人亦是見利思遷者。 述例:清朝廣昌縣中,有一姓張農夫,平時務農植栽果菜為生,也在市集販賣營生,張氏與人交往甚知廣結善緣,因此,不管在人際上或商場上都尚吃得開,若有遇困難,只要開口一句話,自然就有人伸出援手幫助排解。 張氏原有很好的機緣,能夠到京城從商,但是因為自己貪心過度忘恩負義,毀了良機不說還賠上了性命,張氏在縣鎮本就人際因緣很好,鎮上有一長年在京城經商林氏,因為家中長期都向張氏購買果菜,因此張氏送貨日久與林氏言談甚契而深植好感,漸成無所不談知己,張氏務農原就較為辛勞,為此常向林氏抱怨自身歹命,林氏亦常鼓勵並言有心幫其從事營商,以改善生活,更常聽張氏對生意的見解甚有所悟與規劃性,志向又大,故在這種種情形下提議為其找一出路,這種好意張氏當然接受。 經由數日商談決定上京從商,林氏、張氏一到京城安頓好住處過夜,林氏則帶著張氏認識京城各種行業與認識一些商家,在京城張氏經由林氏的指點與幫助,漸能在經商上有所頭緒,後來更是受到林氏的財資幫助開了一家店,從此自立經營,在張氏成立自己店面營商林氏更是時常前往探視觀照,此當然張氏看在眼裡甚是高興,林氏在京城營商已久,故店面甚廣、客源不斷,這也招來同行的眼剌目紅,時常有人想找機會陷害林氏商場失利,以取同行競爭利益,張氏因自立創業漸有所成也心漸好高鶩遠、貪得無厭,漸對林氏幫助無有感激還因在平常同行飲酒閒談下多少會談及林氏事情,也因此旁人欲陷林氏,有心者見張氏乃林氏之提拔,而在言談下又聞張氏對林氏有些許成見,故見機從中言誘言激以使張氏更加對林氏產生厭惡,張氏自心未能保持感恩之念,更在自我高傲心作祟,導致受到旁人的引誘失去良知,進而答應他人參謀勾結利用自己在林氏營商知情之便,將商機祕密告訴他人,在從中與別人破壞林氏一切商機,導致林氏經商漸困而營利失敗,積欠很多貨款難還,林氏因有恩於張氏,心想向張氏求助,奈張氏用盡一切推辭婉拒林氏,林氏四處無助下受告入牢成囚,索幸在年餘後家鄉二老得悉其子受冤而賣產,上京處理以使林氏不受冤牢之苦。 而話說張氏經由貪慾橫生又結交惡友不當,最終也是受到惡友的計謀陷害吃上了詐財謀奪害人性命之罪,是年秋冬極刑一命嗚呼,張氏造業成報不知圖報感恩,還背著良心做事,忘恩負義罪刑自是應因果極刑之報,魂更受懲判轉入畜道七劫、窮貧三世。 述例甚悉世人明悉為人處事,受人幫助應感恩圖報,理明義而持報恩之心,縱然受助未能達到自求之數,但此一片感恩之念是聚留善根之源。
諺云五:【君子愛財,取之有道。】 解繹:罔顧義禮的人愛財不顧名譽、顏面,心態心思已偏,暗中從事卑鄙手段,來取得不該得之錢財。凡正人君子者必定是在合情、合理、合法情形下,取得應該所得錢財。 述例:唐朝江南梅清城鎮裡居一楊氏布品皮商,其在自身經營事業生意甚好不過,然有言人心不足蛇吞象,楊氏心態本就好高騖遠,又結交的朋友個個也都是權益相爭,喜在權與勢當中謀取地位。 是以楊氏日久與此深染同為近朱則赤近墨則黑,楊氏心念漸也隨這些惡友影響,對財力地位權勢相當重視,只要能受益自身的事,不管違背良心與否,能達到所求目的絕不放棄機會,因楊氏心念已偏商場上得罪了不少人,此乃種下惡因之源,一朝楊氏與一陳姓皮商在另外朋友介紹下認識了一位異國商人,經由朋友從中引介,結下商貨利益機會,楊氏與陳氏友人在與異國商人貨利往來二年餘,悉知此位商人財力甚大,心想若能借由此人在異國外地發展事業,鐵定能夠得到豐厚利益,二人亦常閒來無事就相約商談如何能使其願幫助,楊陳二人心術不正,貪圖邪念湧之於心,故狼狽為奸,運用各種手段不惜一切,就是想從異國商人身上得到利益,在楊陳二人背著良心共謀取財下,異國商人遭受到詐騙,毀損商場名譽不說,更受楊陳二人卑鄙手法詐騙了財貨,導致這位異國商人蒙受不白之冤,終致客死他鄉。 楊陳二人所造卑行巧謀利不擇手段,造成他者冤害他鄉種下惡因,而楊氏本在商場就得罪不少人,經這事端楊氏受人誹議甚多,商場皆都非常注意楊氏一舉一動,話說楊陳二人在食髓知味下更是想再撈一筆,故二人又在計思欲從京城來的一位周姓商人身上謀取錢財,誰知事與願違,周氏老早就有耳聞楊陳底細為人如何,是一清二楚,周氏更不打草驚蛇以靜制動,先給楊陳二人誤以為上當,見楊陳已隨著自己將計就計圈套一網收之,致楊陳二人反遭官司纏身,一下難以償還巨款,楊陳二人受果成報,不但自身背負惡名昭彰名譽損及,更波及家中門戶,名譽皆毀,二人勞刑致勞疾而亡,亦魂更須判轉畜道五劫,再轉窮疾身受五難之苦。 述例直釋楊陳二人都是心術不正,為謀財而造業,情理法違背良知,方成背果受報矣,世人心本正氣凜然,善心植深當時見性反樸,莫因一時邪念偏行造下了不可換回場面,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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