諺語

諺云十六

諺云十七

諺云十八

諺云十九

諺云二十

九十五年三月十四日丙戌年二月十五日

濟公活佛 

諺云十六:貧彈查埔愛整馬,貧彈查某愛做客。】

人總因為生活過得意,無有所缺,故漸放逸,不知勤儉勤勞。

意:乃指好逸惡勞,貪圖享樂。

述例高雄有一對林姓兄妹生長的家庭可謂富裕,林父原是在建築業工作,由基礎領班漸受重用,十餘載升遷經理職務,林父也因在工作場合認識了非常多投資者,在眾人鼓勵下辭去經理一職,自行規劃往建築業發展。因自己的信用與做風頗受肯定,不久在建築業打響了名氣,頗有成就。三十初頭娶妻,育有一男女,奈其妻因有先天性心臟疾病,在生完第二女兒就因病亡故。

林父無心再娶,一心栽培二子女,用心良苦,只希望子女往後能夠成才,受其依靠,也能放心將事業交給子女經營。林父雖有此寄心,卻事難如願!因工作日夜勞累,染上肝癌惡疾,就這樣短短年餘,經不起惡疾侵噬而亡

自林父亡後,林家兄妹就因為父親留下來的遺產吵得不可開交,更因此而對簿公堂,互相爭產控告。在此期間,林氏兄乃因本就沒什麼一技之長,得到父親遺產就買了一棟豪宅,四處張揚自己的財富。因揮霍不懂愛惜,又受到惡友詐欺,導致林父遺留財產在短短二年間就揮灑空。

又說林氏妹在與其兄長遺產官司互控得難分難解之際,認識了一位律師,此律師乃圖謀不軌,心術不正者,知林女身價非凡,故藉己俊貌與法律專業,牽引著林女入於情愛陷阱,林女終也人財兩失,尚且下巨額債務,不但財產沒了,還吃上官司入獄。

林氏兄妹如此下場是何以故?實須思!其等幼受疼愛,長大不知惜福,兄妹更為了爭產而反目成仇,幾乎已無親情之互愛可言。況且兩人前程都從沒有認真過,只知貪圖享用現成福報,使慾望滋長,而靈心闇昧,這是致使林氏兄妹潦倒的主因。是以錢財是身外之物,當知應如何善用?若不知珍惜,就算萬貫家財,一個敗家子就已足夠,何況是一對兄妹!故世人應明,勤能致富,惜福綿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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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五年三月廿八日丙戌年二月廿九日

濟公活佛 

諺云十七:少年不努力,老來徒傷悲。】

人皆歷經年少時期,此時身健體壯,精神旺盛,正是奮發之時,但卻因環境過於安逸,或是思想觀念沒有導正,形成惰性,如此老來必然一事無成,悲傷已一事無補!

意:為自身往後日子著想,應做人生規劃,把握當下,努力向上!

述例高雄一遊民楊某,淪落於苦疾孤獨,其來有因。楊氏原本出自小康家庭,父親代工為業,生活尚過得去。到了中學時期,家庭經濟完全改觀,生活得無憂無慮,一些鎖碎的事都有父母安排,所以逐漸好逸惡勞,一有空暇就四處與人遊玩,久而逐漸變壞,及至聚眾滋事,無所不做,父母則為其傷透了腦筋!

楊氏入伍後,也因逃兵受判軍法,延長兵役六年。楊父於此期間亦因家庭與事業兩頭燒,憂勞成疾而亡。楊母無法承接夫業,只好做個結束。楊氏知父亡,雖有回家祭拜行孝,但也沒有因此徹悟而改變,更在退伍後因母柔弱,無法管教,楊氏變本加厲,一天到晚就是向母親伸手要錢。時常因母親不給錢就藉酒裝瘋吵鬧、摔椅敲桌以達到目的。楊母在精神上無法承受,身體又漸走下坡,且本身就有心臟疾病,一日又受兒吵鬧,於夜心臟病發亡故。

楊氏在母親過世後繼承家產,好逸惡勞的個性沒有改變,又結交劣友,吃喝嫖賭樣樣都來,就這樣將父母留下的遺產,五年餘揮霍空,還欠下百餘萬賭資。楊氏招人追債毆打,身有傷疾,且無依無靠,因為親友皆知其人忤逆不孝,所以都不伸出援手幫助,楊氏就此淪落為遊民。

此例果報悉聞者何不知這是楊氏的現世報,而其自身不知努力,不知惜福,再造業,終落入自造因果,而承受果報之苦!故世人宜知,人倫道德必要遵守,再則能克苦耐勞,趁著年少時用功努力,以待未來人生的美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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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五年四月七日丙戌年三月十日

濟公活佛 

諺云十八:莫謂答天無報應,舉頭三尺有神明。】

人因貪圖,在做出違背良心的事後,總會不安,因而買了非常豐盛的祭品到寺廟拜拜,祈求仙佛庇祐!但對於自身惡行,自身即知,更何況諸天仙佛也能觀知,三司神也早有記錄,所以不管答謝的貢品如何,自然是毫無感應,只有等待未來因果的受報

述例屏東地區有一陳姓男子,平常就妄想著能夠一夜致富,或有什麼不用本錢的生意就能馬上賺到大錢。陳氏原是鐵工廠的技師,靠著一技之長,生活尚能過得去,本能安度日子,但其心思卻有著錯誤的概念,因此將工作辭去,買了一輛中古貨車,做自由拾荒的工作。為了這事常受妻子反對而吵架,果不久生活漸入困境。陳氏心情不好就飲酒澆愁,一喝酒就與妻子吵得更加嚴重,常動手妻,一有不如意就發洩到妻子身上。陳妻經常被,精神受虐待不堪,訴請離婚勝訴,然所育一子判由男方扶養,陳妻傷心無奈,但也只有接受。

陳氏離婚後也沒改變多少,還時常帶著兒子四處撿拾回收物品,兒子的功課也因此一下子退步很多,校方多次勸導無效。陳氏日後常在夜晚至工地偷取鐵材,要兒子在外把風。數次得手,膽子越來越大,竟然將偷取物轉到公共設施上,如盜取水溝蓋、電纜線,不管什麼東西,能偷就偷,在短短半年餘,變賣盜竊所得黑心錢將近八十萬。陳氏食髓知味,如蜂沾蜜般的一頭栽入這無本錢的生意而不知醒悟!

有一日下大雨,陳氏想郊外無人,出去行竊定有大好收穫。當日將兒子暫托鄰居照顧,自己到郊外的重劃區偷取電纜線,巧的是剛好被路人瞧見。陳氏發現有人,當下放棄,開車揚長而去。陳氏偷竊不著,又被人看見,恐懼之下,連睡也睡不好,整天躲在家,不敢再出門做任何事。話說有關單位對此案非常重視,做專案調查。陳氏久處恐懼,就常帶著兒子到近處大廟上貢祭拜祈求,言說:「以後不敢再犯,希望神明能保佑平安沒事!」

經過二個月餘,果然沒有什麼事發生,陳氏悔意竟消,也認為不會這麼倒楣,故貪念又起,再外出偷竊。過了三天,還在睡夢中已有警員上門抓拿。陳氏當然百口抵賴,但被人出面指認歷歷下只好認罪,被判牢獄,受刑五年。其妻知前夫入獄,兒子沒人照顧,就向法院申請監護權,於是唯一的兒子亦隨前妻而去。

案例述解,希望世人愛財,取之有道,而莫以為背心行事就沒人知!天眼明察,怎能讓惡行衍生不絕?所謂因果報應,絲毫不爽,望世人切莫做違背良心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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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五年四月十四日丙戌年三月十七日

濟公活佛 

諺云十九:【侵人田土騙人財,榮華富貴不多年】

人常因為貪圖而做出違背良心的事情,如奪人田地、騙人錢財,用盡一切手段達成目的,由此得到利益,取得財富。但這種不義之財是不可能保得住的,也不能讓你光明正大的亨受著榮華富貴,而且反而會成為將來身敗名裂的原因。

意:不當取得的財產,終是不得久留。

述例新竹有一位彭氏,今年已六十有五,身染暗疾,藥石不斷,置身於一處廢墟工地草。彭氏本有妻小,但已離婚,子女當初也因彭氏棄養,方由其妻扶養。彭氏如今之孤疾,無人關懷,除此之外,尚有他因。

原來彭氏是務農人家,在彭氏三十七歲時父母皆亡,留有田地數分,還有祖先共業土地也有數甲,而這此土地都在政府的都市計劃區內。依輩份,彭氏乃是大孫承事,而且長輩都已亡故,所以彭氏有責與家族弟妹商討如何分取祖先遺產,但彭氏私心,為了能分到最有價值的土地,所以找了位能與自己暗下配合的律師向堂弟妹等商議分產事宜。

彭氏偏私不公,查知都市計劃大馬路經過處,就與律師擬出一套暗取利益的分產方法,堂族都在彭氏與律師欺瞞下,共同簽屬了一份同意書。後來都市計劃開始推行,經分發公文,彭氏堂族才發現所有在大馬路旁的田地都成為堂兄名下,為此與堂兄爭執多年,但因當初受騙,已簽下了同意書,故官司難以勝訴。

為此堂弟妹就與彭氏斷絕親戚關係,彭氏毫不在意!但因為高價田地是謀取奪來,根本不知珍惜,一直變賣。彭氏大筆金錢一進來,整天不務正業,竟成花天酒地的能手。還在外還包養女子,事給其妻知情,吵鬧一番。彭氏心狠,決定與其妻離婚,給了妻子一千萬的贍養費,又不要兒女扶養權,將養育責任完全推給其妻。彭妻與子女傷心含淚搬離,返回娘家。彭氏一直都不自覺自己有錯,而且也不覺自己在外所交朋友都是想在他身上得到好處的人。彭氏喜歡人奉承,又迷於酒色,在這十年中將其不義所得的田地變賣空,錢財揮霍得一乾二淨。

人之福盡必有其因,不知惜福種福,又在罪愆頻造下,必自食惡果!如今彭氏得到的不義之財又何能留得晚年享福?所以造因是惡,則果報自然亦是惡,才成為如今悲慘地步啊!所以人對錢財莫有過度的貪求,貪欲成為煩惱苦之源頭乃是必然道理,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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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五年四月廿一日丙戌年三月廿四日

濟公活佛 

諺云二十:萬經百典,孝義為先。】

時下人讀書萬卷,接觸的道理非常多,但知理而實踐者卻是少之又少,多半是知而不能行,這不是精進的現象!如此則世人必須反省,若只知吸收知識,而不知孝義綱常確實行持,恐怕在虛表之下,將有不足缺陷!

述例高市陳姓女子生長於富裕家庭,她是家中的大女兒,底下僅有一位弟弟。陳女自國中時期就受到父母的疼愛,讀的全是明星學校,課業原是良好,然在高中時期逐漸轉變。陳女自小性情本來就較嬌慢,若有所求,則他人必須依她,否則就一臉不高興。這樣的個性,使陳女長大了尚不知為人處世的道理,不管是對父母,或親朋好友,皆是如此,所以周遭的人都只能盡予包容

陳女父母一直讓她讀上好學校,所花費的教育費可觀不說,還費心照料。陳女在父母的盡力促使下上了研究所,此中當然有父母額外的用心,所以陳女上了研究所的花費更大。因陳氏富家女做慣了,生活費也多,且在外與朋友一起活動,多半由她一人付費,所以零用開銷更比一般人大了好幾倍。陳女書讀這麼多,應是知書達理之人,但卻剛好相反!陳女對父母常在不依所求時就嬌嗔生氣,或鬧彆扭晚上不回家,故意使父母操心,以達其所求。

陳女一次參加朋友舉辦的派對,認識一位羅姓男子,二人交談甚歡,相互間頗有好感,就這樣二人交往成為男女朋友。說起羅姓男子,其實是陳女同班同學的兄長。羅姓男子從其妹言中知道陳女的家境,故於派對中藉機接近陳女,其實是為了想在陳女身上得到好處。而陳女與羅氏交往後,在羅氏的甜言蜜語下竟然聽其言,騙父母說要住校,其實是搬出與羅氏同居。此後年餘,陳女向父母索求花用的錢財越來越多,已近三百萬元。陳氏父母漸起疑惑時,陳女更因與羅氏同居,已有身孕,陳女心懼怕,不敢向家人說。羅氏已在陳女身上騙得將近二百萬,正想與陳女分手,遇上陳女懷孕,硬是要陳女拿掉肚中小孩。在羅氏巧言哄騙下,陳女答應,陳女一拿掉小孩,羅氏則藉故與其發生爭執,一走了之。陳女受到這樣打擊,精神崩潰異常,成為情感下的受害者。

雖說陳女受到如此苦磨,實須自負責任。因其父母已是盡了為人父母所有的責任,該做的事也都做了,而且又是對她那麼的疼愛。並且陳女亦已受到高等教育,理當都已明了人生基本道理,但卻連父母的善言勸導都不聽,以至於今受到打擊即無法承受而落於精神狀況異常當中!對此一例,寄希世人知孝的行持,才是基本人格尊貴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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