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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之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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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真邱長春祖師 降 第二十六章 成敗障 成功忌傲,失敗忌墮。人生總要對往後規劃,立下一個目標,再向這個目標前進,以達其所願。但在追求未來目標之時,必也須面對失敗的可能性,如無失敗的磨練又何能悟出其失敗的原因。有云:「失敗乃成功之母」,此理人人皆知,但卻是常見失敗之人難以從中悟得,更有者因此而自甘墮落,一蹶不振,實不解其心是否尚存一絲上進之心? 成功者非是僥倖而來,定有不同於一般人之努力,才能夠如願以償。對成功者之所以能成功,失敗者須從中研究其所以成功之要訣,再加以思索探討改進,自能行於成功之途。但在未達到目標之前,成敗時常成為人心中難以去除的掛礙,因而使人不敢面對未來可能的失敗。心起此障則隨之裹足不前,甚至產生逃避心態,如此則終難成功。面對這些心障,唯再鼓舞其心,須有更上進之心、不退縮之心、勇於面對之心,才能突破此障之牽擾。 修子近道的層面愈廣,雖勤於正法,但異法也隨之起舞,正所謂佛魔同道。修法者也很容易掉落此法障中,一心執著在道之得,卻忽略了法之義。心著於求成則患得患失,患得患失則心中起伏不定,如此心中難靜難定則悟法豈是能成?若悟法難成,則何能窺知諸法實相?何能了知真實法義?如此欲成之而實敗之,因此修者不可有此得失心,一有得失心則第一義諦之勝解則永不可得,對於欲成為一位開悟之覺者則永遠將是個失敗者。
七真邱長春祖師 降 第二十七章 姑息障 姑息者,乃是過度放縱,任其為所欲為也!一般人常對自己及親友都有著相當的感情,因此對於他們的過錯都時常睜一眼閉一眼,不加以制止或勸導,終致形成不可收拾的後果。 姑息者,乃是過度放縱,任其為所欲為也!一般人常對親友都有著或深或淺的感情,因此對於他們的過錯都時常睜一眼閉一眼,不加以制止或勸導,終致形成不可收拾的後果。 清朝有一位王姓商人,經營布貨近十年,原本就非常勤奮。王氏娶妻田氏,二人待人都非常和氣,故事業更加有成。王氏雇用伙計六人,伙計中有一吳氏,好用心機,利用自己一些小聰明,在工作上計陷其他人於不義,再從旁圓融,使自己在他人面前成了一個好好先生,但卻無人看出他的真正面目。 後因王氏夫妻為了瑣事爭吵,吳氏不但未從中緩頰,還從中破壞,致使事情越演越烈,夫妻最後失和離異。後來,有人傳言吳氏偽作,王氏離婚的妻子田氏更直言吳氏耍手段心機,伙計們才開始認識吳氏的為人。又看見吳氏逐漸得權擴勢,深怕受害,更加不敢得罪吳氏,只能在暗中警示老闆,應多注意吳氏的惡心。然因王氏過於信任吳氏,又不聽人警示,認為吳氏聽話,有其可用之處,尚且不足為患,終使吳氏在王氏姑息養奸下,最後奪權侵佔得逞。 王氏原本可在一次吳氏被人檢舉盜賣貨品之事件上,接受他人的提議,只要清查貨物流向,就可查出吳氏的不法,不致產生將來不可收拾的後果。但王氏在懷疑之際,又受吳氏巧言辯白,相信吳氏或有一時疏忽,不會一錯再錯,只責罵了幾句,即不再追究。如此姑息放縱,任其所為,方使奮鬥一生方有成就的事業被吳氏奪至手裏。 引此一故事作為案例,乃要世人莫過度放縱他人惡行,否則其人必受矇蔽而有所誤失!尤其對自己最親近的人,更不可溺於情愛,放任其過錯一再發生,該指正則須指正,才能使其回歸正常的行為。 修行者對自身之一切行為尤須自我了知,因一切所為將牽動業力,而引生未來果報,一個小小的過失有可能導致嚴重的後果,不但毀了自己的道行根基,也會受人誹議不止,損及自身名譽,更導致世人對修道者之誤解,認為修道無用,且是個愚昧無智的行為。故希修行者莫姑息自我,須加強收歛自身心性,時時省察自身是否有過錯,若有,則不可放縱姑息自己,應斷然改之!勉也!
七真邱長春 祖師 降 第二十八章 身障 凡軀居於人世,連繫業障之磨苦、果報之牽纏,雖然亦有福報,但也確實在因果的磨苦當中。此身既經轉輪於象界,軀體自然落在塵世之萬般形色之間,不由自主隨境起伏;若是淪落,必是身行違背天理正氣之關。人之落於塵世是有其必然,因為正是應其業而來。然而人有天賦之靈性,以此作為支撐,因而雖處塵色,卻也以一切身行作為考驗,以此顯現人之天賦秉性之清明與否? 俗云:「人之處世,不虧天地良心。」已明指人身處於天地之中,能上昇入天之界,或入地之界,端看其一身之所為。又有云:「善有善報,惡有惡報。」又何不是指明,人處於黑暗與光明兩個不同極端境界之間,身之所為至善,必入於天界之光明勝境;身若惡道邪行,則入黑暗魔境,光明則不再現,於黑暗中生存之魔梟,亦是由此身之所為所致。 世人皆俱善根,應觀破此一業報軀體為皮囊假相,若以此善根加以藉假修真,終有綿綿天福,何不快哉!但世人卻往往難捨此一假體,過度愛護而成貪戀,因而空有一付好身軀,而未善加以利用來完成人生更重要的大事,如此白白的浪費這寶貴無價之人生,可惜啊!可惜!期勉塵世眾生應珍惜此身,正行一切,以立萬劫不壞之功果。
七真邱長春 祖師降 第二十九章 心障 心生萬千雜念,成為障礙之源,隨著諸般事務而執入心識不去,以致紊念頻生。所謂「日有所思,夜有所夢」,生活中若是如此,即是執著而不自知。人在日常生活中面對一切瑣事,使心不能放下,形成夜之夢魘,此又何嘗不是心之罣礙所成之障礙也! 心能繫萬障,當然也能釋去萬障,端看此心境如何而作決定?且心可生萬法,亦可使萬法滅,全然在這心之念念生滅之中。如何除去心障?唯有反觀自照,使心清靜,不使內境及外觀諸所紛擾,則可排除紊擾之障。 對一般凡眾而言,心障較易成形,此何以說?乃是凡眾易執外在形象,更未能時常聞法開悟啟慧,故對面臨之諸境事務難以分辨其實而得依循。也因智慧未經啟迪,在觀聞上皆依表相即一頭斷定,而不深入其理,如此則心障植深矣! 修行之人乃是經過諸多啟迪,明智徹悟,勤修深行,故對心之浮動不安能有一程度的克制與撫平,而使心中諸障不起,不礙道基。但也有少許之修者心迷意執,自我實法依止不明,心念起浮不定之象自然不在言下;故對諸事常有一些怪異的見解,且又難以融和正理正法,使心偏執,導致思想言行皆與他人不同。此種現象並非超凡出眾,而是心識成障,若有如是之現象,修行者應立即反觀自照,省思此心是否有明確的法義做依止?有否以真理做驗証,那才能夠真正突破心障執迷。
七真邱長春 祖師 降 第三十章 靈障 靈神不固,元神散渙,必有顯相。眼為靈魂之窗,可從眼窗透露內在靈神的狀況,一個人若在靈神成障之際,必可從其眼神略知其靈神是否已受損耗及。 一般而言,靈神受創可分為外來因素與因果業報所致。外來因素也離不開因果之關,因為事發總有其因,而後方成其果。靈神受外來刺激,觸受而入靈識,將視見聽聞諸種感受深入末那識,積存不釋,久而久之便成為靈神的潛在病因,一但再受到外來因素衝擊,潛在的意識作用便形成幻視、幻聽、幻覺等諸種景象而源源不斷從靈心反射到身上。靈神是身心之首,若有外來衝擊須即刻定心安靈方不致受擾。時下甚多人因外來刺激不能釋解而重創靈神,使靈神不能健康安穩。因而世人應知,唯有在靈神固守下才能盡斷諸業磨苦與諸因所絆。 再論受無形因果業報所致之靈障。凡受到因果牽纏深者可能就在緣機下會由突如其來的事物引生果報,但雖曰突如其來,卻其來有自,必有其因。又有者會在毫無知覺之下果報即迅速形成,導致一段時間靈神受創,無法自主,障礙極大。此種案例甚多,身受者即陷入無明痛苦中,視見耳聞難明,不但自己難解其因,惑亦叢生,此都是由因果所致而成的靈障。 身心靈和合三魂七魄,降生人世,俱足福與禍,世人須了解未來靈神之成長歷程亦不離種因與果報。修行者若要使靈神免於障礙,且能穩定的逐漸成長,則修行更須要在身、心、靈三方面下工夫,如此方得圓滿。祥和淨土亦是由此做為基礎而成,健康和樂的社會亦是由此而得建立,皆依止於人人都有健康正常的靈神狀態之上。 世人身處塵世,淨垢遍處,染習無時,若無明智了知,慧炬自照,則縱然身處道場,修來亦是障礙重重。因而《修之障》一書之著作乃應時淺繹,將一切修行之障礙源頭一一道明,取其真詮義理,闡示透澈,以著成篇章,啟迪世人,做為普化,利益修子。書著淺白易懂,修子應多加把握矣! 七真邱長春 寄語於豐原懿敕賢義堂 天運甲申年閏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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